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仔猪贩运单位


来源:本网  作者:未知 阅读:次  时间:2025-01-17
    目前,我省仔猪大多来源于省外,由于对省外产地动物疫病防治情况不清楚,免疫效果也不掌握,通过长途运输的仔猪抗病力容易下降,加上途经地区疫病复杂,极易感染疾病。如果将这些长途运输的仔猪直接卖到农民手中,死亡风险极大,可能给农民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,也给当地畜牧业生产带来隐患。为此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的规定,仔猪贩运单位、个人必须具有动物隔离场所,而且必须取得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核发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》,才有资格从事行仔猪跨 省调运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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